陈燕萍同志从事法院工作30年,从普通书记员到泰州中院副调研员,从普通党员到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她时刻怀揣一颗爱民之心,奔走基层一线,用真情办案,用真心做事,孜孜不倦地捍卫司法公平正义,在百姓心中树起了一个人民满意好法官的形象。
追求公正,托起法律尊严
做法官难,做一个能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好法官更难。陈燕萍无比热爱人民司法事业,主动要求到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工作,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因此在当事人眼中,陈燕萍这个名字,就意味着司法公正。他们总说,案子到了陈法官手里心里就踏实了。陈燕萍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格遵守政法干警职业道德,在法律与金钱、人情等的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立场坚定,秉公执法,赢得了当事人的赞叹和信任。
为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陈燕萍立足审判实践,利用庭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将案件审理变为实现司法公正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之一。自2016年起,靖江法院创新推行审理、普法、矫正“三位一体”刑事巡回审判模式,选择涉毒涉赌、危险驾驶、寻衅滋事、食品安全、故意伤害等具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到村镇、社区、企业、校园和案发地现场开庭。陈燕萍认为,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居委、企业校园,通过对一些群众关注的个案审理,庭审成为普法课,法官成为普法宣传员。这一举措有可能让一辈子都不打官司的人,对诉讼有了感性认知,对法律尊严有了更高的敬畏感。
捧出真心,呵护一方和谐
陈燕萍立足本职岗位,情系百姓,真情调解,被誉为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作为一名法官,陈燕萍手中的法槌一个月敲不了几下。她是法院系统有名的“调解高手”,经办的案件70%以上最终接受调解或经调解撤诉,其中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率更是在90%以上。可是,调解需要经验,需要技巧,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陈燕萍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在常人眼里法官是冷峻的,可陈燕萍总是把真诚会心的微笑送给当事人,架起沟通当事人心灵的桥梁,唤起他们的真情与良知。在走访靖江某粮油港务公司时,企业负责人向陈燕萍提出,一家盐化公司为仓储合同纠纷一案的本诉及反诉正在进行中,而盐化公司的数千吨盐堆放在他们场地已有数年,该企业既无法产生效益,更对环保有影响,双方都希望能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陈燕萍担任了本案审判长,她陪同双方负责人到现场清点勘验,耐心地向他们普法释案:双方系多年合作伙伴,未来仍有合作空间,而对于本次纠纷,双方均应体谅对方在经营中遇到的困境,在互谅中取得一个两利的平衡点。后来,陈燕萍又两次开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敲定了十项协议内容后握手言和。
陈燕萍化干戈为玉帛的秘诀,是法、理、情的结合。她经常对年轻法官说,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只要唤起当事人的人间真情,矛盾才有可能解决。
化解矛盾,彰显司法为民
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她以公心、真心、诚心和耐心,在法、理、情中寻找结合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长期调解工作中,她总结出一套科学有效的群众工作法——“陈燕萍工作法”。真心贴近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深入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注重释法析理,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真情化解纠纷,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陈燕萍提出,家事审判需要转换理念,要侧重于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修复,保护未成年子女、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在审判方式上注入柔性,而非“一判了之”。她曾接手过一位老汉起诉儿子对老人不赡养、对子女也不抚养的案子。经过调查走访后,陈燕萍很快了解到事情的是非曲直。可她并没有简单地判这位儿子“常回家看看”,而是从“修复亲情”着手,耐心做起这对父子俩的思想工作。最终,这位儿子终于心甘情愿地履行起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责任。
2008年初,她成立“陈燕萍代表工作室”,不断加强“诉非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民调商调及行政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开展工作对接,发挥工青妇、消协等组织优势,多方协同解决社会矛盾。2018年1月,工作室正式入驻靖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工作室为龙头,诉讼服务中心为主体,4个基层法庭为基点,辐射辖区村居、基层站所,以“1+1+4+N”工作平台助力完善全市矛盾解纷大格局。
2008年初,陈燕萍又多了一重身份——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由于扎根基层,陈燕萍很快适应了代表与法官这两个职责的“良性互动”,在司法实践中倾听民声,捕捉需求,带着问题去调研,同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代表建议,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当选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后,陈燕萍关注的社会热点又拓展到基层党组织建设。据了解,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期间,陈燕萍先后提出建议、议案5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