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提高立法质量,市妇联于近期先后召开成员单位、基层组织机构、中小学学校等各类群体征求意见立法座谈会,市妇联主席马宁、副主席周彩虹,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法工委以及市司法局等立法指导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立法工作专班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妇联介绍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能及各自关心关注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内容,逐一发言,热烈讨论,为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
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座谈会
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所涉及的部门具体职能、儿童活动空间设施及阵地建设、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困境儿童关爱救助、网络安全、儿童出行安全、文化服务、儿童参与、儿童友好理念宣传等章节、条款,认真交流研讨,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基层组织、机构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
县(市、区)妇联、乡镇(街道)负责人代表,体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人员代表,公园、图书馆、科技馆等公共空间领域人员代表,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儿童公共服务、儿童权利保护及理念宣传等方面展开讨论交流,并对条例有关内容进行拓展延伸。
中小学学校征求意见座谈会
学校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在邗江区实验学校蒋王分校、广陵区东花园小学召开,邀请了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及学校负责人代表参加。两所学校均为我市儿童友好示范学校。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通过观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视频、倾听立法情况介绍,对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有了更加具体的了解。学生代表们优先发言,提出了不少“金点子”,表达对儿童友好、儿童优先的心声和期待。所有代表结合自己关心的话题踊跃发言,发言内容涵盖游乐设施改造、教育服务、心理健康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权利保护、交通出行安全等内容。现场还进行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问卷填写。
下一步,市妇联立法工作专班将认真梳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仔细研究论证,坚持精雕细琢,并持续倾听各方面的声音,使条例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