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各级妇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和全国妇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化妇联改革和建设,促进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更加有效,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改革永远在路上。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即日起“江苏女性”推出“妇联改革进行时”专题,充分展示全省妇联深化改革的积极成效,示范、突破、带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近年来,盐城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运用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积极推动市政府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共同探索“托幼一体化” 服务模式,聚合力量破解家庭生育养育“后顾之忧”,有效推动了生育政策落地落实。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成托育机构428家,拥有托位数25638个,每千人托位数达到3.83个;打造省、市级普惠机构52家、省级示范机构6家;乡镇普惠托育机构覆盖率达70%。
高位统筹谋划,构建“托幼一体化”工作机制
围绕“建立生育支持保障体系”开展“三孩政策”背景下女性劳动权益保护专题调研,探索构建“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
顶层设计谋布局。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工作纳入《盐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作为“儿童与福利”的重要内容。推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盐城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盐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盐城市“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进一步明确托幼服务建设目标、具体举措和实践路径。市政府成立盐城市“一老一幼”工作协调小组,卫健、发改、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障托幼服务供给。到2025年,盐城市每年新增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20所左右,“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覆盖面达90%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
规范标准强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托幼一体机构按国家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推进备案机构线上服务,搭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在全市推广使用托育机构备案管理系统,195家机构在国家平台备案注册,通过“我的盐城”APP发布机构信息,让家长更加便捷地了解和监督托育机构。全市开展托育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重点,切实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
医育融合找路径。推动成立市、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线上线下为婴幼儿家长提供公益化婴幼儿早期发展、家庭科学养育照护等指导和服务。推动探索合作办学实践,鼓励和支持盐城师范学院、市经贸学校等多所院校开设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为首批省托育实训基地。着眼“园校家社”共育,推动教育、卫健等部门联合研发托育课程体系,从环境、生活、成长、养护和家教五个维度,精心设计婴幼儿照护“一日常规照护服务流程”, 促进生活教育化、教育生活化。
突出试点示范,扩大“托幼一体化”普惠供给
坚持“试点先行、辐射带动、全面推广”,统筹教育资源、优化托育布局,推广放大亭湖区先行先试做法,推动探索“公办主导+民办跟进+托班补充”的托育服务网络,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
打造公办抓示范。各县(市、区)把建设示范性公办托幼一体园作为推进重点,亭湖区财政统筹投入约1000万元,建成黄山路、立铠、万户新村等3所公办示范普惠性托幼一体园。其他县(市、区)创新方式新建、改建公办园,响水县通过政府土地划拨方式高标准新建和谐路托幼一体园;建湖县、阜宁县、东台市、盐都区等地完成71所公办园延伸办托改造,改造后设施先进、环境安全、适宜成长。
鼓励民营共普惠。盐城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出台《盐城市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办法》,明确符合普惠托育机构的认定和管理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的都可参与省市普惠、示范性机构创建,享受同等补助待遇,示范引导民营办园。目前,全市已建成托幼一体民办园254个。
多元服务扩供给。指导各地精准匹配家庭需求,向下多点延伸服务对象,推动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中补充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推动在现有幼儿园中挖掘潜力开设托班,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元化服务,切实扩大普惠托育资源供给。
强化支持保障,增强“托幼一体化”发展后劲
注重部门协同、资源整合和多元保障,不断争取加大“托育一体化”服务的支持和扶持力度,有效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市县加大普惠性托幼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2023年,盐城市财政安排129万元支持省市普惠性托幼机构创建和运营,支持9个幼儿园托班延伸办托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25万元;东台、盐都、盐南高新区明确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每年给予每托位1000元补贴。
优化政策扶持。将“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育工作”纳入2022-2023年市政府妇儿工委“10件实事”,推动各地协同跟进实施,下发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方案,出台“托育机构水、电、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发展“托幼一体化”。目前,盐城市已备案托育机构中,有145家用水、153家用电、73家用气实行居民价格。
突出人才培育。推动将保育师、育婴员纳入全市技能类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对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023年,盐城市取得育婴员等级证书6001人、保育师等级证书6303人、母婴护理证书1861人。加大托幼一体幼儿园公办教师和保育员的专业培训,推动0-3岁和3-6岁保育师科学衔接,实现每班至少配备两名教师、一名育婴师。
下一步,盐城市妇联和市妇儿工委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探索推动构建“托幼一体化”服务路径,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