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省妇联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6月18日。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妇〔2022〕2号)
2.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妇办〔202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