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12月9日,南京市高淳区漆桥村妇联邀请高淳法院俞老师到漆桥村委开展了“家教有法 护‘未’成长”宣讲课。
讲座中,俞老师详细阐述了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任务。并分别从十项条文、五类责任、六项指引、七个自觉、九个方法进行了案例分析。她强调,家庭教育应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本次讲座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参加,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讲座,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任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掌握了更多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和方式。漆桥村妇联将继续关注家庭教育的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家庭教育活动,将家庭教育理念宣传到每个家庭,引导广大家长积极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和良好的亲子关系。